关于对“双差”学生实行预警机制的办法
艺院〔2005〕140号
关于对“双差”学生实行预警机制的办法
学院各部门、各单位:
为了贯彻实施教育部颁布的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21号)及我院新修订的学生管理制度,加强对后进学生的教育管理,促进后进学生的转变工作,学院对纪律散漫、学业成绩较差的学生实行预警,特制定本办法。 一、本办法适用于旷课达8节以上或一学期有1门课程不及格的学生,也适用于即将达到违纪处分临界点的学生。 二、学生出现上述情况时,由二级学院(系)对其下达预警通知书。 三、预警通知书应在学生受到违纪处分前下达,并适当预留学生自我整改时间。 四、各二级学院(系)应跟踪受预警学生的思想动态,做好后进学生的转变工作。 五、预警通知书应分别送达受预警的学生及家人,同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。六、各二级学院(系)应妥善保管预警通知书存根,以备核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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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〇五年九月十三日
主题词:“双差”学生 预警 办法 bv伟德国际网院长办公室 2005年9月13日印发
(共印35份)